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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废物标志
提供者: 来源: 时间:2018年04月14日 12:44
产生、贮存危险废物的单位及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要按照《
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
》(GB18597-2001)附录A的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标志;收集、运输、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、场所要按照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——固体废物贮存(处置)场》(GB15562.2-1995)要求,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;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要按照《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、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》(环发[2003]188号)要求,设置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志;
医疗废物转运车
辆要按照《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(试行)》(GB19217-2003)要求,设置医疗废物转运车标志。各类危险废物标识牌由环保部门统一监制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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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种情况危废处置无须申领危废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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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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